男子刚出狱连偷45条女士长裙再获刑,法院:系惯犯,律师: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!
发布时间:2026-01-20 16:55 浏览量:1
2025年8月,刚刑满释放不久的张某来到湖北宜昌市,因其长期有穿着女装睡觉的癖好,便动起了“顺手牵羊”的歪念,随即盯上某居民区的女士长裙。8月2日至5日,张某多次作案,8月11日下午伺机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,随后在其租住处查获45条女士长裙。
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,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财,已构成盗窃罪;且他刑满释放后不久连续作案,系累犯,依法应从重处罚。2025年12月26日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罚金二千元。
头条号作者“梅姐说法”
@梅姐说法
对此进行了分析。
律师观点: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张某多次偷取女士长裙,符合“多次盗窃”的情形,所以检方认定他构成盗窃罪是有法律依据的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六十五条规定,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
张某刚出狱就又犯盗窃罪,且可能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所以他是累犯,应该对他从重处罚。从张某的犯罪情节来看,他多次盗窃,属于累犯,虽然盗窃的财物可能价值不是特别巨大,但性质恶劣,依法应从重处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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