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老的坑,熟人挖的,钱难追呀:保险销售误导,中老年维权有多难

发布时间:2026-02-01 15:20  浏览量:2

2017年,江苏盐城的常先生年近五十,出于养老规划、疾病保障的考虑,希望通过配置保险减轻子女未来负担。因为信任熟人关系,他找到了从事保险销售的徐某,对方连同其师傅龚某一同向常先生推荐产品,并口头承诺:70岁时可领取一百万本金。

出于对熟人的信赖,常先生未仔细研读合同条款便完成签字投保,一心以为晚年生活能多一层坚实保障。时间来到2025年,距投保已过去八年,常先生整理保单时才惊觉,合同载明的利益与当初业务员口头承诺完全不符,所谓“70岁领一百万”并无文字依据,即便活到高龄也无法实现当初的预期收益。

发现问题后,常先生先后联系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维权,却陷入两难困境:当初推销的徐某早已离职,声称对具体条款并不清楚,目前已难以取得有效联系;保险公司则表示,合同条款完整合规,所有权益均以书面合同为准,销售人员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,拒绝承担相应责任。无奈之下,常先生向媒体求助,希望能为自己多年缴纳的保费讨回公道。

常先生投保的初衷十分朴素:防范晚年疾病风险,不拖累子女,辛苦积攒的资金不愿白白损失。正是基于对熟人的天然信任,他忽略了合同核对这一关键环节,最终陷入维权僵局。涉事销售人员入行时间较短,可能存在专业能力不足、为追求业绩夸大收益的情况,而人员离职后,责任界定成为此类纠纷的常见难点。

从消费者视角来看,商业保险合同条款专业晦涩,普通中老年人群很难完全理解专业术语与收益计算逻辑,仅依赖销售人员口头介绍,极易出现信息偏差。不少网友也提出疑问:销售人员代表保险公司开展业务,离职后保险公司是否完全免除管理责任?业务员的口头承诺,在法律层面是否具备效力?

从法律层面来看,保险销售环节存在明确的执业规范,有法律观点认为,误导宣传、夸大收益等行为,可能触及《保险法》中关于禁止误导销售的相关规定。但司法与监管认定,均需要完整的证据支撑。常先生若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核心是举证销售人员当年存在明确误导行为,例如录音、聊天记录、书面凭证等,能够证明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存在实质性差异,这类证据在多年后往往难以收集。

维权路径上,常先生可先与保险公司进行正式协商,提出解除合同、退还保费等诉求;若协商无果,可向银保监部门投诉举报,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但此类案件因证据收集难度大、合同文本明确,消费者一方往往处于相对弱势,维权周期长、成本高。

这一案例给所有消费者敲响警钟:购买商业保险,尤其是养老、理财型产品,务必坚持“白纸黑字为准”,切勿轻信熟人、业务员的口头承诺;投保前逐页研读合同条款,对收益、领取年龄、免责条款等核心内容存疑时,可咨询第三方专业人士;同时注意留存沟通记录,避免日后维权无据可依。

与此同时,保险公司也应强化销售人员执业培训与行为管控,完善离职人员业务追溯机制,用通俗清晰的条款表述降低消费者理解门槛,真正保障投保人合法权益,减少销售误导引发的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