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!有件事!其实,我很想再妖孽一次
发布时间:2026-04-20 14:30 浏览量:3
亲爱的宝,今天跟你说件藏在心里很久的事——其实,我很想再妖孽一次。
宝,你别笑。我知道咱们这个岁数,说“妖孽”两个字,好像不太合适了。可我就是想。你知道吗?我年轻的时候,其实挺“妖”的。那时候穿最红的裙子,跳最欢的舞,说话大声大气,笑起来整条街都听得见。我不管别人怎么看,想干嘛就干嘛。那时候的我,活得可真痛快啊。
可后来呢?结婚、生孩子、过日子,一件件事压上来。慢慢地,我不敢穿红的了,怕人说“不正经”;我不敢大声笑了,怕人说“没个正形”;我不敢由着性子来了,怕人说“都当妈了还这样”。宝,我就这么把自己收起来了,收得严严实实的,收得连自己都快忘了——我曾经也是个“妖孽”。
宝,你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想跟你说这个吗?因为前几天,我在街上看见一个老太太,七十多岁了,穿着大花裙子,戴着墨镜,扭着胯走路。旁边有人指指点点,她理都不理,昂着头走过去了。宝,我当时眼睛就亮了。我在想,我能不能也这样?能不能不管别人怎么说,痛痛快快地“妖孽”一回?
宝,我不是要做什么出格的事。我就是想穿那条我一直想穿、却总觉得“太艳了”的红裙子;我就是想去跳一次广场舞,不管跳得好不好,先跳了再说;我就是想大声笑一回,笑到肚子疼,笑到眼泪出来,不管有没有人在看。宝,我就想再感受一下那种——什么都不在乎、只为自己活的感觉。
宝,你说,我是不是疯了?都这个岁数了,还想“妖孽”。可我不觉得。我觉得,一个人不管多大年纪,心里都应该住着一个“妖孽”。她让你敢想、敢做、敢不一样。她让你在柴米油盐之外,还能看见自己年轻时的样子。宝,我不想把她弄丢了。
宝,如果有一天,我真的穿上了那条红裙子,站在你面前,你会笑话我吗?还是会跟我一起,也“妖孽”一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