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完)母亲去世那天,我换上了白色的裙子,为她戴孝

发布时间:2025-03-10 01:18  浏览量:2

母亲去世那天,我换上了白色的裙子,为她戴孝。

七岁的沈傲冲上来,用锋利的剪刀划烂我的裙摆,往我身上泼了一整桶劣质的红油漆。

“今天是我妈妈的生日,你穿得这么晦气给谁看?她最讨厌白色了!”

不愧是那个人的儿子,父子俩偏爱的对象都是同一个人。

我的皮肤因为过敏而泛起密密麻麻的疹子,鲜血和油漆混在一起,腿上的伤口又疼又痒。

沈傲得意地嘲讽:

“别以为你嫁给我爸爸,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,那个位置永远都只属于我妈妈!”

“不要脸的小三,这辈子都别想让我承认你的身份!”

看着这个明明拥有我的血脉,却从另一个女人肚子里爬出的孩子,我突然觉得很累。

原来血缘代表不了什么,七年的养育之情也捂不热一颗心。

“你不必承认我,因为我就要走了。”

……

呛鼻的油漆糊了满身满脸,刺痒的感觉让我皱起了眉。

沈傲冷哼一声:

“活该,你这张脸最好直接烂掉。”

“你这个心机婊,以为整成我妈妈的模样,让别人说几句我和你长得像,就能取代我妈妈吗?做梦!”

他的眼睛因愤怒而发红,仿佛遭受了什么莫大的耻辱。

这样的场景,我见过很多次。

每当别人提起沈傲的脸似乎并不像他那位早逝的母亲,反而越来越像我时,沈傲都会发脾气。

从前我总会安慰他,说他就是沈家前夫人的孩子,像我不过是因为相处久了而已。

可我今天,实在没有心情,也累了。

我微微皱眉:

“谁说我整容了?你整日抱着你母亲的照片睡觉,我和她是否模样相似,沈傲,你最清楚。”

“你如果不信,那就找医生来验证一下,你确定你真的想听吗?”

沈傲愣了下,反应过来后脸色憋得通红,狠狠白了我一眼,跑开了。

我叹了口气,回到房间,菲佣已经帮我在浴桶里放好了洗澡水。

没想到我刚进去,腿上被剪刀划破的伤口就剧痛难忍,其他地方的皮肤也火辣辣的疼。

我赶紧从浴桶中出来,脚下一滑,直接摔倒在地上,膝盖顿时一片青紫。

沈傲笑嘻嘻地蹦进来,嘲讽大笑:

“蠢货,盐水和辣椒汁泡澡的感觉舒服吗?这可是我对你的一片孝心哦,是不是很感动啊?”

“你享受着本属于我妈妈的一切,就要付出代价!”

他厌恶地看了我一眼,离开前赶走了菲佣,不许她扶我起来。

我狼狈地趴在地上,看着鲜血将地上的水染红,久久无言。

当年我被取走卵子的时候,也是流了这么多的血。

后来那颗卵子和沈氏集团总裁的精子结合,变成试管婴儿,放进了天生无卵的沈夫人的肚子里。

再后来,那个拥有我一半血脉的婴儿出生了,是个男孩儿,叫沈傲。

沈家的沈傲,沈夫人的沈傲……恨我入骨的沈傲。

重新洗净身体,我从浴室走出,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沈修止。

若说沈傲的眉眼和我相似,那么他身上那股天潢贵胄,不可一世的冷傲气质,就完全遗传了眼前这个男人。

他扫了一眼我身上的红疹,淡淡道:

“小傲这次是有点淘气,过敏药给你带来了,吃掉,别影响晚上的宴会。”

即便前妻亡故,但每年她生日这天,沈修止仍会在沈家大摆宴席,他不许任何人忘记他心爱的人。

这些年我在沈家谨小慎微,对他的话,总是下意识立马执行。

刚吃下药,沈修止身后的仆从就半强硬地将我摁在沙发上,控制住我的手脚。

两个带口罩的男人掏出调料杯和纹身针,毫不犹疑地刺进我腿上的伤口,我顿时痛得脸色惨白。

沈修止居高临下地俯视我:

“小傲虽然淘气,但你更不该在绾绾生日这天,故意穿她不喜欢的颜色,我说过,这个家里,不许出现任何绾绾不喜欢的东西。”

“做错事,就要接受惩罚。”

一个小时后,原本的伤口变成了一朵艳红绚丽的玫瑰,花蕊处还有未干涸的血珠。

那是叶绾生前最喜欢的花和颜色。

而她的腿上,也有同样的纹身。

见我面容苍白,沈修止缓和了脸色,屏退了众人。

他单膝跪地,轻轻吻上那朵玫瑰,唇一路向上,沾染了几分情欲。

“记得今晚换上绾绾最喜欢的红裙,只要你安分守己,我可以考虑还给你一颗卵子。”

“但你永远也不许再像今天那样,差点让小傲知道真相,小傲只属于绾绾,谁也不能跟她抢儿子。”

沈修止对自己的能力和身体向来自信。

所以在我进沈家的第一天,他就让人取走了我所有的卵子。

“只有从绾绾肚子里爬出来的,才是我的孩子。”

“让你抚养小傲,是因为那是绾绾的遗愿,换别人她不放心,但你绝不许痴心妄想。”

他的唇即将游走到大腿尽头,我没再像以往那样乖顺,而是推开了他。

“沈总,红裙我不会穿,宴会我也不会参加。”

“我的养母今天病故了,咱们的契约自动作废,我要走了。”

话音刚落,沈修止眼中的情欲褪得一干二净。

他站起身,脸色有些阴沉:

“不过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养母,死就死了,你还要给个外人披麻戴孝不成?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,我沈家可丢不起这个人!”

“沈傲虽不是从你肚子里生的,到底有你一半的血脉和基因,你抚养了他七年,现在说走就走,叶繁星,你实在太自私了!”

听他提起身份,我一时竟有些茫然。

我是什么身份呢?

是叶家见不得光的野种,是沈修止找来抚养孩子的保姆,还是沈傲口中那个令人厌恶的小三?

当初沈修止和我那位同母异父的姐姐是京圈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。

连叶家的地位都跟着水涨船高,成为富贵名流里的佼佼者。

或许两个人的感情甜蜜到连老天都嫉妒,叶绾天生无卵,不能生育。

可她那么喜欢孩子,又不愿意用外人的卵子,她的小妹妹年纪太小,所以找上了因为没钱而焦头烂额的我。

一百万,付清了养母的手术费,也拿走了我第一个孩子。

后来叶绾意外去世,死前担心沈傲无人照顾,希望由我来抚养沈傲。

叶家原本是不愿的,可他们更不愿沈修止娶别家千金,影响到家族利益,所以给我改回叶姓,送进沈家。

沈修止对叶绾的话言听计从,于是我们定下契约,我尽心抚养沈傲,不让叶绾死后不安。

而他们负责我养母生前所有的医药费和治疗费。

我被拉到民政局草草领证,没有戒指,没有婚礼。

七年来,只有一个不爱我的丈夫,和一个视我为仇敌的孩子。

我静静地说:

“当初我来到沈家,也只是为了救我的养母,大家各取所需罢了,如今养母去世,我也没有再留下的必要。”

“况且,沈傲也不喜欢我,我若继续留下,只会让他更不开心,这对沈家未来继承人的身心发展并没有好处。”

听我是为沈傲着想,沈修止难得缓和了脸色:

“你要是担心小傲和你不亲近,将来没有依靠,等我把卵子还给你,再和你生个孩子。”

“虽然我不会允许这孩子姓沈,但他长大后,我可以在集团给他安排个职位,待遇自然不会差,你也……”

我淡淡地打断他,拿出签好字的离婚协议:

“多谢沈总好意,不过不必了,签字吧。”

这些年,因为我的身份和沈家父子的态度,我已经受够了外人的白眼和嘲讽。

若再生一个不被沈家承认的孩子,那才是真的自取其辱。

沈修止彻底失去耐心,将协议撕得粉碎。

“叶繁星,我看你是好日子过多了,存心找不痛快!”

“既然你不愿意穿那些裙子,今天的晚宴你就不必出席了,免得毁了我给绾绾办得宴会!”

沈家在家中举行宴会,夫人却不被允许出席,是莫大的耻辱。

可我并不在乎。

宴会结束时,已经是深夜,外面传来一阵欢声笑语。

我打开门,看见沈修止和沈傲牵着叶灵雨的手,走进了走廊尽头的卧室。

一晃七年,叶家这位小千金终于成了大姑娘,也长得越来越像叶绾了。

那原本是只属于沈修止和叶绾的卧室。

我曾因为误闯,被他在大雪中罚跪了三天,差点废了双腿。

当时我躺在病床上,膝盖溃烂流脓,痛得蜷起身子,

沈修止来看我,我以为他是心软了,可他却冷淡地说:

“知道疼就好,腿疼了,就不会再去你不该去的地方。”

如今,叶灵雨凭着那张和叶绾相似的脸,轻而易举就住了进去。

佣人们看着我的眼神满是鄙夷,议论纷纷:

“有些人呐,就算费尽心机爬进了沈家的门,也照样不招沈总和小少爷待见,连自己家的一间卧室都进不去,说出去都让人笑话。”

“那当然,咱们沈总心里只有前夫人,某些人不过是娶回来带孩子的保姆罢了,如今叶家的小千金也长大了,长得又和前夫人那么像,沈总还能不动心?看来咱们又要换夫人咯。”

我无视这些嘲讽,刚想转身,一支金属制成的飞镖就迎面飞来。

飞镖贴着我的脸飞过,锋利的边缘划破了皮肤,一股热流缓缓流下。

沈傲把玩着手里的剩余的飞镖,朝我做了个鬼脸:

“看见你这张脸就讨厌,迟早有一天我要让你毁容,我小姨说了,坏女人就只配当丑八怪!”

我恍然想起,沈傲三岁那年感冒发烧,我不吃不睡地照顾了他两天两夜。

等他终于退烧,而我也熬得蓬头垢面,黑眼圈浓得像墨,像电视里的女鬼。

可他却抱着我的脖子,奶声奶气:

“姨姨最漂亮啦,比仙女还漂亮哦。”

后来日渐长大的叶灵雨经常来看沈傲,也就是从那时起,他越来越讨厌我。

我捡起飞镖对准沈傲,语气淡淡:

“沈傲,我有没有教过你,随便伤害别人,自己也要承受什么样的后果?”

沈傲很清楚我的准头,乡下长大的姑娘,练了一身投石打鸟的好本事,百发百中。

他的小脸涌起一丝畏惧,却还是倔强喊道:

“你少吓唬我,是你勾引了我爸爸,才气死我妈妈,你占了我妈妈的位置,我就是要给她出气,我不怕你!”

“有本事你今天就戳死我,否则这次是飞镖,下次我直接泼硫酸!”

说完,他快速地钻进那间卧室,砰地关上了门。

我的手在半空停了很久,最终苦笑一声,将飞镖丢进一旁的垃圾桶。

这还是当初我亲手给他做的生日礼物,没想到最后却扎到自己身上。

回到房间,将我的东西装进行李箱。

一整晚,走廊尽头的那间卧室源源不断地传来三个人的嬉笑声。

第二天,我刚出门,远远就看见叶灵雨带着沈傲在踢毽子。

沈傲小脸通红地扑进叶灵雨怀里,撒娇道:

“小姨,我喜欢你,你长得像我妈妈,还会弹我妈妈编的钢琴曲,不知道比某些虚伪的废物强多少。”

“看见小姨,就好像我妈妈还活着一样,你嫁给我爸爸好不好?我要让他跟那个下不出蛋的心机婊离婚,我要你做我妈妈!”

叶灵雨帮沈傲擦去额头的汗,柔声道:

“小傲,不可以这么说别人哦,如果你爸爸愿意的话,我当然可以做你的妈妈啦,姐姐在天有灵也会很开心的。”

她像是才发现我,故作抱歉道:

“叶小姐,小傲年纪还小,心直口快,你别往心里去啊。”

即便我们拥有共同的生母,叶灵雨也从未喊过我姐姐。

沈傲瞪了我一眼,拉着叶灵雨朝书房跑去,大概是去让沈修止跟我离婚吧,正合我意。

我刚要离开,胳膊就被人扯住。

我名义上的哥哥,叶瑾怀开口就是质问:

“你这个沈夫人是怎么做的,连男人的心都留不住吗?居然让灵雨和沈总单独在一起,幸好昨晚有小傲在。”

“沈总心里只有绾绾,灵雨和绾绾长得像,万一引起沈总注意怎么办?我绝不舍得我的妹妹成为替身。”

“我也是你的妹妹,你为什么就舍得让我呆在一个心里没我的男人身边呢?”

叶瑾怀皱起眉,脱口而出:

“那怎么能一样?灵雨一辈子不嫁人,我也能让她衣食无忧,你离开沈家,就什么都不是。”

原来如此。

既舍不得叶灵雨当替身,又不愿意抛弃沈家能带来的好处。

所以,就可以牺牲我。

见我不说话,叶瑾怀苦口婆心道:

“繁星,你养母的事我听说了,但你身上挑着我们叶家的前程,眼看南区开发的项目就要下来了,你这个时候撂挑子走人,沈总不带我们玩儿了怎么办?”

“再说沈傲也是你的孩子啊,你忍心就这么丢下他不管?做人不能这么自私的。”

我笑了笑:

“你忘了,我并不姓叶,那个姓是你施舍给我的,现在还给你。”

“既然叶灵雨已经长大,这叶家的担子,我挑了七年,也该换人了,想得到好处,总要付出不是吗?”

叶瑾怀被我的话激怒,一耳光抽了下来:

“果然野种就是没有良心,当初我就该听妈的话,把你扔在雪地里冻死,不知道感恩的东西!”

我的生母,是叶夫人。

而我的生父,却只是会所里出卖色相的无名男模。

当初叶夫人为了报复自家老公在外面找别的女人,随便找了个男模春宵一度,没想到却有了我。

医生说她的体质不能打胎,否则可能再也无法生育。

她千瞒万瞒地生下我,我刚落地,她就让知情人叶瑾怀把我丢在雪地里冻死了事。

年幼的叶瑾怀实在害怕,不敢沾染人命,把我放在养母的家门口。

就这样,我和养母相依为命地过了二十年,直到叶瑾怀再次找到我,要我给叶绾捐赠卵子。

在他心里,要是没有他,我早就死了,我为叶家做什么牺牲都是应该的。

我抹掉嘴角的血迹,直直地看向他。

“你当年一时的害怕,就让我失去了七年的自由和所有卵子,再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。”

“我欠你的,已经还清了。”

想到刚刚叶灵雨的话,我提醒道:

“与其在这跟我纠缠,不如去问问你的好妹妹叶灵雨,或许她很愿意做那个替身呢。”

叶瑾怀像是想到什么,恼怒地看了我一眼,直奔书房的方向。

身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,沈修止突然出现在我面前。

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的门,身后的保镖们抬着几个大箱子。

沈修止垂眸扫了一眼我的行李箱,语气淡漠:

“还在生小傲的气?他毕竟是个孩子,更何况昨天是你有错在先,不要任性。”

“我想过了,既然你那么在意那个养母,那我就陪你去祭奠一下好了,把箱子里的祭品烧给她,也算全了你的孝心,只是不要再穿白色。”

“还有,我已经答应小傲,让他可以喊灵雨妈妈,她长得像绾绾,或许可以宽慰小傲的思母之情。”

我听了有些想笑,七年来,沈傲从没喊过我妈妈,沈修止也任由他去。

我曾梦寐以求的东西,原来只要拥有一张和叶绾相似的脸,就可以得到。

“不用了,我离开后,就和沈家再无关系,我的养母更和沈总无关,至于沈傲管谁叫妈妈,也不关我的事了。”

沈修止刚要说话,叶灵雨就举着一张黑白照片跑了过来,脸色惨白。

那是她的照片,只不过脸上和五官都被口红划得面目全非,写了一个大大的‘死’字。

看起来异常恐怖。

她像是吓到了,扑到沈修止怀里哭诉:

“姐夫,我刚和小傲去找你,见你不在,以为你在叶小姐房中,没想到一进去就发现了这张照片。”

“我真是没有想到,叶小姐居然这么恨我,只是不知道,她到底是恨我这个人,还是恨我这张脸呢,毕竟我和姐姐长得那么像………”

沈修止的脸因为她最后这句话彻底黑了下来。

“叶繁星,看来是我对你太宽容了,你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。”

“跪下,上家法。”

事关他心爱的亡妻和亡妻疼爱的妹妹,他根本不给我解释的机会。

在他看来,都是狡辩。

保镖将我摁跪在地,掰开我的手。

带着倒刺的铁棍一下下落在掌心,几下就血肉模糊。

“看着她,没有我的允许,不许她起来。”

沈修止冷冷丢下这句话,牵着叶灵雨的手离开。

深冬的雪说来就来,手上的血凝成了冰碴,我心里苦笑一声,原来离开也这么难。

不知道过了多久,我身上落了厚厚的一层雪,因为寒冷而瑟瑟发抖。

沈傲手里拿着根口红,蹦蹦跳跳地跑过来,嬉笑道:

“很冷吧?哈哈哈,还是小姨想得主意好,爸爸果然生气了,冻死你这个坏女人。”

话说到这个地步,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?

我看向他:

“沈傲,你就那么讨厌我吗?”

沈傲撇了撇嘴:

“当然,我小姨说了,你是一个野种,你和你那个做鸭的爸一样,就喜欢破坏别人家庭,我母亲就是让你活活气死的。”

叶灵雨推开窗户,喊沈傲回去吃饭。

“知道啦,妈妈~”

他开心地跑进屋,不忘回头朝我恶狠狠地说:

“识相的就赶紧滚,你这种恶毒的女人,不配占着我妈妈的位置,只有小姨那样善良的人才配。”

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,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沈傲的时候。

那时他还是一个襁褓里的小团子,我抱着他,心里泛起无限柔情。

哪怕他不是从我肚子里生出的,可我就是没有理由的爱他。

这也是为什么,当叶家要把我送过来的时候,我点头的原因之一。

我的生母想我死,我的生父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,我的兄弟姐妹视我为耻辱。

可我没想到,我的孩子,也会这么恨我。

沈修止出现,看到我手上的血和冻得青紫的指尖,缓声道:

“起来吧,希望这次能让你彻底长记性。”

“我已经让私人医生在你房里等着了,去治伤吧。”

我摇摇晃晃地起身,重新拿出离婚协议,在上面盖了血指印。

“既然我可以离开了,沈总,请签字吧。”

沈修止愣了下,眼中涌上怒意:

“你心里嫉妒绾绾,做了那种恶毒的事,我都已经不跟你计较了,你还没完了是吧?”

“好,我成全你,我倒要看看,你是不是真的那么有骨气,舍得下富太太的生活。”

“叶繁星,今天只要你离开沈家半步,就再也别想回来!”

他迅速签好字,将协议丢在我脚下,愤怒地转身离开。

我小心翼翼地捡起那张纸,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大字,露出释怀的笑容。

我终于自由了!

扶起行李箱,一瘸一拐地走出沈家老宅。

从今天起,我再也不用受任何人威胁,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过活。

我打了一辆车租车,司机问我去哪,我想了想:

“先去殡仪馆,然后……去机场。”

我带走了养母的骨灰,然后飞往了洱海。

角色扮演的游戏结束了,叶家这个姓氏也可以丢掉了。

从今天开始,我不再是叶繁星,而是纪繁星,那是养母的姓氏。

养母生长在北方的小山村,为了我这么个跟她并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,一辈子没有嫁人。

她最大的心愿,就是去洱海看看,她喜欢那里湛蓝的天,澄澈的水,还有香甜的空气。

尽管,这只是她从电视上看到的。

我曾答应过她,等她病好,就带她来洱海,我会给她在洱海开一间民宿,每天看日升日落,云卷云舒。

如今养母病故,我依然要实现自己的诺言。

跟在沈修止身边倒也有一个好处,那就是投资的眼光会变得锐利。

所以这些年我赚了些钱,足够在洱海开一间民宿,从此不必在寄人篱下,谨小慎微。

在这里,我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和同行。

最特别的那个,大概就是程野。

记得民宿开始装修的时候,他主动跑过来打招呼:

“你好,我叫程野,是你对面那间民宿的老板,我也刚开业不久,以后大家就是邻居啦,有需要和不懂的地方,随时来问我。”

明明跟我相仿的年纪,身上却带着一股少年气,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。

几次接触下来,我看他的样貌和言谈举止不像普通的民宿老板,在沈家呆了这么多年,我的眼光还算毒辣。

程野十分坦荡地告诉我:

“我勉强算个富二代,因为不喜欢家里给安排的那个结婚对象,干脆离家出走,在这开个民宿。”

“本来是想体验一下生活,可是在这呆了一段时间才发现,没什么比自由追寻人生更快乐,所以我跟家里说了,我不回去了,有本事就跟我断绝关系。”

我被他的话逗乐,却又深以为然。

是啊,没有什么比自由更重要。

“你呢,你为什么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开民宿啊?”

我将养母的事说给他听,并没有提起关于沈家的事。

程野听完后,感慨道:

“你养母为了你终生未嫁啊,她一定很爱你。”

我默默点头,是啊,她的确很爱我。

在我被生母抛弃,生父遗忘,兄弟姐妹憎恨的日子里,是她告诉我,我是上天赐给她的珍宝。

在我因为被人骂野种而自卑时,也是她告诉我:

“我们繁星就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姑娘。”

在我接近三十年的人生中,所有的爱都是她给我的,所以我也要在她最喜欢的地方,给她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。

程野又问我:

“我听人说你已经结婚了,你这么优秀和漂亮,你老公怎么舍得让你自己出来啊?”

当初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别人问起我的感情状态时,我都用已婚搪塞了过去。

一瞬间,我眼前便浮现出沈修止和沈傲的脸。

刚进沈家的时候,我也对沈修止有过短暂的心动。

他是沈傲的父亲,是我法律上的丈夫,他英俊孤傲,杀伐果断,仿佛生来就能够吸引所有人的注意。

可无数个应酬回来的夜晚,他一边对我肆意发泄,一边低喊着叶绾的名字。

然后在第二天清醒时,漠然地告诉我:

“你只是帮绾绾抚养孩子的保姆,不要生出不该有的心思。”

他不许我触碰叶绾的东西,不许我穿叶绾讨厌的颜色,不许我做叶绾不喜欢的一切,否则就要接受惩罚。

刚进沈家的第一年,我的身上总是伤痕不断。

我在无休止的疼痛中,终于了解到叶绾的喜好。

也终于明白,不管我在沈家呆多久,多努力去讨好他们父子,也永远替代不了叶绾。

我收回了那份喜欢,变得谨小慎微,活得如履薄冰。

时间代表不了什么,血缘也代表不了什么。

叶绾是沈修止的挚爱,是沈傲心里的完美母亲。

他们愿意亲近和叶绾长相相似的叶灵雨,却永远不会回头多看我一眼。

我笑了笑:

“前夫而已。”

时间一晃,我的民宿已经开了大半年,我洗掉了玫瑰纹身,和程野也混得越来越熟。

他总是把店丢给员工,然后在我这待上一整天,有时带来几盘自家厨师研究的新菜,有时是他酿的玫瑰酒。

好多次,客人都以为两家店其实是一家。

这天清早,我刚打开民宿的门,就看见了熟悉的大小身影。

沈修止仍是那副清冷模样:

“叶繁星,离家出走这么久,也该闹够了,跟我们回去吧。”

“沈傲是跟学校请了假才出来的,功课不能耽误太久,你回去给他补习一下。”

大半年不见,他的模样和气质丝毫未改。

依然那么高傲不可一世,那么目空一切,说出的每句话,都是命令的语气。

他打量了一眼我身后装修简朴的民宿,微微皱眉:

“你当初那么坚决地离开沈家,就是为了住这种地方?跟了我这么多年,还是没有长进。”

“只要你现在跟我回去,离婚的事我可以当从没有发生过,你若觉得窝在家里无聊,想开酒店解闷,我也可以给你安排人找最好的地段和装修设计团队。”

这倒是让我有些惊讶。

从前的沈修止,是绝不会允许我拥有自己的事业的。

“你的职责,就是扮演好沈夫人,好好抚育沈傲,让绾绾在天之灵安息。”

“若是做这些无用的事,只会让你分心,我沈家还没落魄到要靠女人出去抛头露面。”

我淡淡地看向他:

“沈总,别开玩笑了,你我早就签了离婚协议,如今我们再无瓜葛,怎么能当作没有发生过呢?”

“沈家是京圈的名门望族,我不过是个野种,我这样的身份,只会给你们丢人罢了,相较之下,叶灵雨比我更适合沈夫人的位置,沈傲也喜欢她,你们还是请回吧。”

听到这么说,沈修止微微皱眉,低头看向沈傲:

“出门之前,你是怎么答应我的?说话。”

沈傲抿了抿嘴,偷偷看了我一眼,又迅速移开目光。

手指搅在一起,像是在做挣扎。

过了好半天,他才撅着嘴,快速说道:

“我不该用剪刀伤害你,也不该拿飞镖射你,更不该骂你是野种,对、对不起。”

沈修止眉头皱的更紧:

“你在跟谁说对不起?叫人。”

沈傲脸色顿时涨得通红,瓮声瓮气道:

“对不起,妈、妈妈。”

说完,他迅速低下头,耳尖红得想要滴血。

沈修止这才看向我,神色有些不自然:

“消气了吗?”

“离婚也可以复婚,正好我们还没有办过婚礼,可以趁此大办一场,邀请京圈所有名流,从此你就是我沈修止名正言顺的妻子,谁也不会再轻视你,沈傲以后也会一直喊你妈妈。”

“至于灵雨……照片的事我已经查清楚了,我只是把她当小孩子看,没有别的想法,你不必吃醋,往后我不会再对你用家法了,回家吧。”

我震惊地瞪大眼,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,沈修止这是在跟我解释?

向来杀伐果断,惜字如金的沈修止,什么时候会跟别人解释?

与其说不会,更不如说不屑。

“沈修止,你这些话,对曾经的叶繁星或许还有点用,但我现在是纪繁星。”

“于我而言,你已经是过去,不管你说什么,我都不会跟你走的。”

这大概是第一次有人拒绝他,沈修止恼羞成怒:

“看来我给你时间让你想清楚,反倒是让你变得更加桀骜不驯,忘记如何做一个贤惠的妻子了。”

“不管你姓叶还是姓纪,今天你都得跟我回去,来人,把夫人请上车。”

他身后的保镖上前,刚要抬手把我往车上拽。

斜刺里突然冲过来十几个黑衣人,将保镖们摁倒在地。

我被扯进一个温暖的怀抱,闻到熟悉的尼古丁气息。

程野揽着我,将即将燃尽的烟头弹向沈修止,嘲讽道:

“沈总,当街强抢良家妇女,你够不要脸的啊。”

一瞬间,价值近百万的定制西装就被烫出了焦黑的洞。

沈修止脸色瞬间冷了下去,看清程野长相后,眯起眼:

“港城程家的二少爷,你不乖乖听你父兄的话,乖乖回家和叶灵雨联姻,在这做什么?”

我只知道程野是个富二代,但也从没想过,是港城的那个程家。

如果有谁能跟沈家不相上下,也唯有程家。

难怪沈修止受到这么大的羞辱,却还能隐忍不发。

“笑话,那种天使面孔,蛇蝎心肠的心机女,我可不敢娶,听说我拒绝联姻后,她又去勾搭你了?你这种往人伤口上纹前妻喜爱之物的变态都不要她,我更不要了。”

“沈修止,你谈合作的时候都知道讲究个两厢情愿,怎么到了婚姻大事,还玩上强制爱了?”

“这些年繁星跟着你,受了多少委屈,她连觉都不安稳,生怕触碰你那根敏感脆弱的神经,又要受罚,她好不容易得到自由,你就高抬贵手,放过她吧。”

沈修止的目光落在我裙子下的腿上,曾经的纹身,如今被洗的只剩下凹凸不平的伤口。

我第一次在他的眼里,看到几分懊悔。

他不理程野,只盯着我的脸:

“繁星,过去是我太过沉溺于执念,忽略了你的陪伴和付出,如果我现在告诉你,我以后会好好对你,即便我不能忘记绾绾,但我不会再逼你做你不喜欢的事。”

“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沈家对你再无禁区,你愿意跟我复婚吗?”

“我知道,你是爱我的,只要你……”

我淡淡地打断他:

“沈总,你误会了,我并不爱你。”

沈修止猛地瞪大眼,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:

“不可能,我的判断从没失误过。”

我哑然失笑:

“那这次,可能真要叫沈总失望了,我真的不爱你。”

“我留在你身边,只是为了救我养母,以及还我那个便宜哥哥所谓的‘救命之恩’而已,除此之外,再无其他。”

年少的心动不必惊动爱情。

只是短暂的心动而已,也只剩心动过而已。

程野让人拿来几张机票,塞进沈修止的西服口袋,拍了拍,嘲讽道:

“沈总,听明白没?再、无、其、他!”

“您这分分钟几十亿上下的人,就别在我们这小地方耗着了,机票算我给你的见面礼,慢走不送哈。”

沈修止沉默许久后,深深看了我一眼,转头回到车里。

车子前进了几米后,沈傲突然从车窗里翻了出来。

膝盖摔出血也顾不得,他噔噔噔朝我跑过来,一头扎进我的怀里:

“妈妈,跟我们回去吧,求你了!”

“我知道我为什么会跟你长得像,我是绾绾妈妈的孩子,可我也是你的孩子,对不起,我不该听小姨的挑唆,让你伤心。”

“我那天偷偷听到了,小姨和舅舅说,她要把你赶走,她好嫁给爸爸,然后再想办法害死我,生她自己的孩子,是我看错了人。”

“妈妈,只有你讲的题我听得明白,只有你做得饭我才吃的香,只有你对我真心疼爱,我和爸爸已经把小姨赶出去了,你回来好不好?我真的不能没有你!”

沈傲越说眼睛越红,最后竟然嚎啕大哭起来,抱着我的腿不肯撒手。

沈修止从车里出来,远远地看着这一幕。

看着怀里哭成泪人的沈傲,我心里轻轻叹了口气。

这声妈妈,我等了七年。

「“璀」如今终于听到了,心里却再也没有起伏。

我蹲下身,轻轻拭去他脸上的泪:

“沈傲,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,随意伤害别人,就要做好承受什么样的后果?”

随意伤害他人,就要做好终有一日自己也被伤害的觉悟。

“你骂了我也好、打了我也罢,这些我或许可以不跟你计较,但你伤了我的心,如今自己也伤了心,这个我无能为力,你总要长大,总要明白,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”

“其实也不全是你的错,毕竟我只提供了一个卵子,不该仗着照顾你几年,就一厢情愿地让你喊我妈妈。”

“如今我已经改正了自己的错误,你也改了吧,以后别再随便伤害别人了,回去吧。”

沈傲哭得更大声,给我看他手中的飞镖:

“妈妈,我已经把它捡回来了,你也回来好不好?”

“爸爸也很想你回来,他重新装修了那间卧室,都是你喜欢的颜色和布置,他做梦的时候还会喊你的名字……”

我看了一眼沈修止,他下意识挪开了目光,手却缓缓攥起,出卖了他心里的紧张。

感情这个东西着实奇怪,我在的时候,他不许我踏进那间属于他和叶绾的卧室,每晚喊得都是叶绾的名字。

我离开了,他又变得深情。

我笑了笑,最后揉了揉沈傲的头:

“有些东西可以捡回来,可心不行,回去吧,祝你健康快乐地成长。”

沈傲还想说什么,沈修止打断了他:

“沈傲,回来。”

沈傲终究惧怕他的父亲,一步三回头,依依不舍地离开了。

我知道,这一别,就再也不会见面。

从此山高路远,各自安好。

几个月后的七夕,程野喊我到天台看星星。

满街的花灯亮起那颗,夜幕中突然绽放起绚烂地烟花。

在这片绚烂中,他突然拉住我,贴近我的耳边,眼神无比真诚:

“繁星,我知道你或许不会立马接受我,但我还是想告诉你,我喜欢你。”

“往后的每一天,每一年,我都会对你说,我喜欢你,直到我死的那天为止。”

璀璨的焰火将夜空渲染出夺目的光彩,我轻轻回握住他的手,笑道:

“那就这么说定啦!”